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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阿友协经贸委员会章程

WWW.CAFA.ORG.CN  2004-12-17  来源: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
一、 宗旨:
促进中国与阿拉伯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,增进中国和阿拉伯企业家之间的了解和友谊,扩大中国和阿拉伯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、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二、 会员条件:
1- 拥护本章程并有加入经贸委员会的意愿;
2- 团体会员应是希望与阿拉伯国家发展经贸关系的中国企业;
3- 个人会员应是希望与阿拉伯国家发展经贸关系的中国企业家;
4- 团体会员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;
5- 个人会员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。
三、 会员的加入:
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的企业家理事为本会的当然会员,不需另行办理入会手续。其他会员均需办理入会手续,由两名会员介绍,提交入会申请并经中阿友协常务理事会批准。
四、 会员的权利:
参加本会组织的中国与阿拉伯各国的经贸洽谈会活动;会晤我会接待的来自阿拉伯各国的企业家和经贸界人士;优先获取本会提供的阿拉伯国家经贸信息;参加本会组派的访问阿拉伯国家的经贸或企业家代表团;对本会工作发表意见、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。
五、 会员的义务:
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,按期缴纳会费,向本会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。
六、 组织机构:
本会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若干名,秘书长一名。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,检查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,副主任协助主任行使上述职权,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工作计划。
七、 会费:
每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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